天津市第三届“体彩杯”全民健身运动会信鸽(回馈)项目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天津市信鸽协会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1、竞赛(集鸽)时间:2012年5月19日上午9一11点
2、竞赛(放飞)地点:河南省焦作市
五、竞赛项目
1、个人比赛项目:550公里全市联赛
2、团体比赛项目:前卫体协、火车头体协、石油体协等
六、竞赛(集鸽检录)分组
1、第一集鸽点:天津市信鸽协会(南开区三元村大堤3号)
2、第二集鸽点:天火赛鸽俱乐部(河东区真理道华康西里1号楼2门底商--通莎分部)
注:各郊区、县协会实行分别集鸽统一启运方式,各集鸽主体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赛鸽运至以上两处集鸽点集中检录(u盘数据)、加盖羽印后入笼,由市信鸽协会统一调度启运、统一开笼放飞。
七、参赛办法
1、参赛资格:凡完成本年度注册年审,缴讫年度电信报到信息费的会员,均有资格参赛。
2、比赛采用11831888中国电信数据釆集平台,以电子扫描系统或11831888贴码手动报到方式上传、录取、排名。
3、参赛鸽羽数不限。
4、本场比赛免交参赛费
八、报名办法:
第一次报名:各代表团、代表队填报《天津市第三届“体彩杯”全民健身运动会报名表》(可在北方网体育频道下载http://sports.enorth.com.cn/),该报名表须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5月4日-5月10日呈报市体育局群体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报名表到tyjwanghui@126.com电子邮箱
第二次报名:各参赛单位须于2012年5月15日前将报名表报至天津市信鸽协会(联系人:宋智海,联系电话:60295726-8)
九、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与市信鸽协会《2012年竞赛规程》。
2、比赛空距以放飞地现场GPS定位为准。
3、本届运动会的裁判员、仲裁、竞赛集鸽检录人员由天津市信鸽协会竞赛组委会选派,报市体育局审核。
十、录取奖励办法
1、本届市运会信鸽联翔比赛录取奖励前八名。前3名颁发奖牌和成绩证书;4-8名颁发成绩证书。
2、集体项目竞赛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队。1-8名颁发奖杯、证书。如参赛队伍不足8支,1-3名颁发奖杯、证书。
3、天津市信鸽协会录取名额及奖励额度为: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四至十名各500元、十一至三百名各100元。另增设三百零一名至五百名各获50元幸运奖。
十一、其他
1、各区、县代表队集鸽及运费原则上自理。为减轻基层协会经济负担,本场比赛市鸽会向塘沽、汉沽、宁河、大港、津南、静海、宝坻等协会(需按时报名)各拨付1000-1500元经费。
2、各代表团、队赛前应加强对运动员的赛风、赛纪的教育工作。严禁参赛选手鸽服用兴奋剂。对以不正当方法参赛或取得成绩的运动员(队),组委会将给予取消比赛或成绩录取资格等处理。
3、本规程解释权属天津市信鸽协会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组织机构
组织委员会主任:高恭赞
组织委员会副主任:程万江(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组织委员会执行副主任:宋智海
组织委员会委员:张维新、邵德起、唐连成
竞赛部主任:马守严
竞赛部委员:王晖(市体育局群体处)刘全友、李宝江、韩兆海
仲裁委员会主任:李国玺
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晖、董光奎、张慧利、刘全友、黄树根、魏宝信
新闻宣传委员会主任:黄树根
裁判长:马守严
副裁判长:董光奎、刘为民
裁判员:马利民、黄树根、邢永强、姚玉强、郑恩国、尹英武等及各区县集鸽检录裁判员(名单略)
工作人员:段秀敏、杨和林等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2012.5.4至10日 |
全天 |
报名 |
天津市信鸽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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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9 |
9:00 |
竞赛工作会 |
天津市信鸽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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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9 |
12:00 |
信鸽集结完毕 |
天津市信鸽协会及各集鸽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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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0 |
6-7:30 |
放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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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天津市体育局关于下发天津市第三届“体彩杯”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通知
附2:天津市第三届“体彩杯”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