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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鸽友是中华赛鸽运动的舞者(五)
2012/5/18 1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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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鸽友是中华赛鸽运动的舞者

论中国现代赛鸽的“洋务运动”与改革开放

读《复兴中华信鸽 再现华夏雄风——中国信鸽运动发展历史回顾》有感

 沉岭山人

    段落提示:

    一、 画龙不点睛

    二、右点睛:中国现代赛鸽运动早期阶段(1930年至1984年)—始于和囿于技术层面的“洋务运动”,李梅龄是先锋和代表人物。

    三、左点睛:1984年后赛鸽运动上层建筑的根本性变革,是本时期的主轴和基本动力。

    四、巨龙真容:中国鸽友是巨龙的舞者,开放改革是中国现代赛鸽运动的唯一出路和根本动力。

    五、美玉有瑕:中国现代赛鸽运动改革开放的缺憾与不足。

美玉有瑕:中国现代赛鸽运动改革开放的缺憾与不足

    1930年起,广大中国鸽友、德高望重的老一辈养鸽人,以及鸽界、体育界、政府各级人士共同携手,为中国现代赛鸽运动的普及发展和后来的开放改革做出了重大贡献,同创出当今赛鸽运动有史以来最好时期,尤其中鸽协成立后,可谓成果累累。但正如前人所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摆在中国鸽人面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譬如打开中国体育运动官方网站中体网,信鸽活动的新闻、报道、短讯、法规等资讯全无踪影,显示了中华赛鸽在中国体育界影响小,地位低下,未够资格进入体育主流项目,因而很难不让人对其脆弱现状及生存空间产生不安和焦虑的同时,反映了中国现代赛鸽运动与中国社会的改革过程一样,存在诸多不可避免的缺憾与不足,并非太平盛世一派歌舞升平。

    鉴此,笔者认为赛鸽运动要想进入主流体育项目,首先必须抓住“规模、质量水平、影响力”三重点,积淀到一定程度,方可水到渠成。
 
    其次,赛鸽被喻为“穷人的玩意儿”,是最草根的群众性体育运动之一,协会、俱乐部等是群众性社团组织,活动主体又为高比例的草根阶层,因此,任何建制、立法、管理均不可脱离群众,须树立反映赛鸽运动的现状、生存与发展的“民生”,体现鸽友主流意见、要求和思想的“民主”,和围绕民意施行管理和运用权力的“民权”的赛鸽运动“三民主义”,坚持“民本位”思想,运动方可充满活力并健康发展。

    但与“民本位”相反,当前的中国赛鸽活动,疑似不少“官本位”表现:

    例如:《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第六章对外交流第二十八条:“未经中国信鸽协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与境外的信鸽组织进行联系组队出访、参加比赛活动。”

    在《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对外交流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中国信鸽协会同意,不得擅自与境外的信鸽组织发生联系,也不允许邀请他们来华访问或从事商业活动”、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擅自与境外信鸽组织联系组队出访、参加比赛和进行对外交流活动”,再次重申、补充和细化了上述规定。

    对此,笔者思疑:

    一来百鸟归林,在林中迎风群舞,本是森林法则,“以个人名义参加境外比赛”须经最高层中国信鸽协会批准,和无论赛鸽的普通技术、活动方式,或了解先进国家赛鸽体制问题都“不允许个人进行对外交流活动”,否则判定“擅自”和“违法”的规定,会不会被理解成“鸟笼政策”?中国鸽友是“鸟”,各项法规是“笼”,中鸽协是“主人”和“饲养者”,让喝就喝,让吃就吃,让唱就唱?与“他”本是生活在大自然的鸟们推举出来的“鸟头”本意南辕北辙?作为运动主体的中国鸽人开展幸福赛鸽是否存在“反主为客”被恩赐?

    二来或因笔者孤陋寡闻,只道特殊领域和行业之外,开放改革后的中国政府从不规定中国企业家、中国商人和他们的机构须经中国政府批准方可与外国企业及商业机构交往,因为那本是开放性的市场经济国家正常的商贸活动。相比之下,“须经中国信鸽协会批准”的规定的理由和依据是什么?会不会把中鸽协置于中国信鸽运动的超级“政府”的地位?这一规定是不是存在没有分清“有组织的群体活动”与“政府”行为之间的区别,并以体育计划经济时期的“习惯”,在“官”意主导下不自觉地运用了“政府”式的行政手段来管理体育市场经济时期的群众性社团活动?

    三是假如上述规定存在“官本位”与不合时宜,是否说明针对中国赛鸽运动法规非“民本位”和过时内容的修订势在必行?同时,是否应该思考,这种全体鸽友必须遵守和执行的“民主”之规的形成,有否透过“习惯性”的“非”民主的立法程序得以产生?

    又如,中国赛鸽公棚管理法规规定,各级信鸽协会是相关公棚的监管单位。众所周知,监管是一项职权,同时也是一门技术,制定和运用合理、合法和可操作性的方法有效实施和完成监管,确保商业机构公棚和鸽友利益获得双赢,是法规规定中鸽协或各级监管单位必须完成的工作和职责。事实却不尽然,不时看到媒体报道,包括最高层在内的公棚监管单位与公棚经营者发生矛盾时,“榜样式”“习惯性”一纸公告宣布中止监管,先脱自身,把众多参赛鸽友当孤儿抛弃,置善后于不顾。如此做法,人们会不会说:“要权不要责”,“原来不作为可以这样强势和堂而皇之!”

    再如,不久前发生了关心鸽界上层大事的普通鸽友在中鸽协年会上主动申请发言,被视作“上访者”斥为“突然袭击”的事件。笔者并非讨论产生“刁民”的土壤或许同样也会产出“刁官”,而是思考:如果坚持“民本位”思想,民意得到充分抒发和重视,并建全了沟通渠道和处置程序,这种事情是否还会发生?同时,又是什么东西使领导层直面基层民意之时缺乏预案、心理准备、包容心、度量和胸襟?是什么东西使本应统一的“官”“民”产生了对立?是什么东西影响着赛鸽运动的和谐和幸福开展?

    笔者认为,理论上说,上述事例反映了中国现代赛鸽运动开始出现“创新能力弱化”的困境:在强赛鸽“政府”+弱赛鸽“社会”的模式下,赛鸽运动种种功能不能回归“赛鸽社会”来承接,而由强势“政府”包办,而“政府”官僚的天然行政化、功利化倾向,使得赛鸽运动尤其上层领域的各项功能受行政化官僚约束,运动利益多元化不能通过民主的“赛鸽社会”来调节。犹如“水能载舟,也能覆舟”,运动创造力轻则消极、弱化,重则被扼杀,产生矛盾和冲突,阻碍了发展,甚至引致停滞和倒退。

    因此,中国赛鸽运动各方人士尤其领导层有必要认真反思,适时审视中国现代赛鸽运动在体现中国鸽友幸福赛鸽,完成对欧美先进国家的超越和长久位居世界前列的过程中,各方各面的工作是否存在错位、越位、缺位。

    可以说,中国当前社会官衙作风、与民争权、与民争利、利益格局、贪污腐败、营私舞弊一类弊端,体育界、赛鸽界难以独善其身,看官不会不闻不问不质不疑,作者很难不是不非不谈不论,相关部门和人员也不可不视不察不改不变。但终因此议题政策性强、课题大、专业、敏感、复杂,虽具现实意义却又极具风险,偏宜专题研讨,不适合本文展开详述而暂且打住。

    有云:鲁班门前弄大斧,但求无过惟辛苦。

    回想华夏各地民间逢年过节为龙头狮首点晴,点晴者不求德艺双馨,但求清正无邪或德高望重,草民身处草根,人微言轻,两相欠缺下自荐点晴,错失在所难免,故不当之处,刀琢斧正,无任欢迎。

    相关链接:中国鸽友是中华赛鸽运动的舞者(一)
              中国鸽友是中华赛鸽运动的舞者(二)
              中国鸽友是中华赛鸽运动的舞者(三)
              中国鸽友是中华赛鸽运动的舞者(四)

              中国信鸽运动发展历史回顾(上) 
              中国信鸽运动发展历史回顾(中)
              中国信鸽运动发展历史回顾(下)

 

文章很值,赞赏一下
发布时间:2012/5/18 1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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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
1楼
写得好!继续关注!
2012/6/20 13:58:19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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