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鸽协会2013年信鸽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广州市信鸽协会
三、竞赛项目:
(一)3月24日(周日,农历2月13日)春季江西南康300公里级单鸽赛、棚号赛、精英赛、团体赛、伯马赛、大众赛、百家乐赛。
(二)3月31日(周日,农历2月20日)春季江西万安400公里级单鸽赛、棚号赛、精英赛、团体赛、伯马赛、大众赛、百家乐赛。
(三)10月2日(国庆假期,农历8月28日)秋季300公里级江西赣州单鸽赛、鸽王赛、棚号赛、精英赛、团体赛、伯马赛、大众赛、百家乐赛。
(五)10月13日(周日,农历9月初九) 秋季500公里级江西吉水单鸽赛、省幼鸽环赛、鸽王赛、棚号赛、精英赛、团体赛、伯马赛、大众赛、百家乐赛。
(六)10月26日(周六,农历9月22日)“广东省第3届体育大会信鸽比赛”700公里级江西永修单鸽赛、特比环赛、鸽王赛、棚号赛、精英赛、团体赛、伯马赛、大众赛、百家乐赛。
(七)11月15日(周五,农历10月13日)广州“凤凰世家”杯第2届“岭南巴塞罗那”1000公里安徽合肥单鸽赛、百家乐赛、精英赛、伯马赛。
(八)12月1日(周日,农历10月29日)冬季400公里江西万安单鸽赛、鸽王赛、棚号赛、精英赛、团体赛、伯马赛、大众赛、百家乐赛。
(九)12月15日(周日,农历11月13日)冬季600公里江西樟树单鸽赛、鸽王赛、棚号赛、精英赛、团体赛、伯马赛、大众赛、百家乐赛。
(十)广州市第7届鸽王赛规程另发,500公里省幼鸽环和700公里特比环比赛规程同往年。2013年广东省第3届体育大会信鸽永修比赛,如时间与本规程接近,拟调整与之合赛。
四、参赛资格
(一)必须是本会注册会员,并缴纳2013年会费,团体会员必须交纳当年团体会费。
(二)参赛选手鸽必须佩带广州鸽协发放的全国统一环(含由我会委托属地团体会员发放的全国统一环),足环年份不得超过5年(含当年),否则成绩无效,会员之间交流的赛鸽,须办好过户手续。非本会发售的广东省全国统一环可参加外围附加赛(鸽王赛除外),享受该赛事集资的奖金,如:棚号赛、精英赛、团体赛、伯马赛、大众赛、百家乐和关赛等。
(三)本会发售省幼鸽环和七百公里特比环,省幼鸽环每枚50元,参加秋季500公里比赛;特比环每枚100元,参加秋季700公里永修比赛。
(四)本会秋季设连平、龙南2个公训站,凡套省幼鸽环和市特比环的选手鸽,必须参加其中一个公训站;参加秋季1000公里级以上距离比赛的赛鸽,必须是本赛季参加过本会或具有本会本年度团体会员资格的竞翔团体300公里以上飞行记录的选手鸽,否则成绩无效。
五、竞赛日程
竞 赛 项 目 |
赛 站 |
集 鸽时 间 |
地点 |
放出时间 |
运 输 |
春季 |
南康 |
|
市会 |
|
汽车 |
春季 |
万安 |
|
市会 |
|
汽车 |
秋季 |
赣州 |
|
市会 |
|
汽车 |
秋季 |
吉水 |
|
市会 |
|
汽车 |
省体育大会 |
永修 |
|
市会 |
|
汽车 |
岭南巴塞罗那 |
合肥 |
|
市会 |
|
火车 |
“元旦杯”400公里精英赛 |
万安 |
|
市会 |
|
汽车 |
“元旦杯”600公里精英赛 |
樟树 |
|
市会 |
|
汽车 |
六、参赛事项及规定
(一)比赛严格按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二)比赛实行等距离、定方位、按分速决定名次,分速高则名次列前,如分速相同,空距远者列前,空距测量到户。
(三)根据中鸽协要求,为规范竞赛管理,便于法制监督,行政区域协会组织的比赛,必须实行“实名制”,否则不予录取名次,取消逐级上报成绩的资格。
(四)棚号赛每户只限参加1羽,每羽100元;大众赛不限羽数,每羽20元;百家乐赛不限羽数,每羽50元;精英赛不限羽数,每羽100元;团体赛每户不限组数,每组指定3羽为一团体,组与组之间号码不能重复,每组100元;伯马赛每户不限羽数,每羽300元。以上各附加赛项目,如不足2羽(组)以上即取消比赛,集资款原数退回。
(五)参加团体赛的选手鸽,不论使用电子扫描鸽钟还是手打鸽钟,必须按规定录入归巢鸽数据,以每组3羽的平均分速排列团体赛名次,分速高则名次列前,分速相等则空距远则名次列前。
(六)广州市第7届鸽王赛,每羽入笼收费150元,角逐“鸽王”的选手鸽,必须参加秋季由本会组织的300、500、700公里和冬季400、600公里共5站的比赛,并在有效期内归巢。同时,参赛者鸽舍与每场比赛放飞点的空距不得少于5%,违者为自动失去“鸽王赛”资格,入笼费一慨不退,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2012年第6届未产生鸽王,按规程规定,9000元奖金全部滚入本年度鸽王赛。
(七)参赛会员必须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误写、漏写、涂改一律视为无效,参赛报名表必须填写参赛鸽棚所在的具体地址,如未填写和填写的地址与实际验棚地址不符,可取消其比赛成绩。
本会举行的500、700、1000公里三个级别的比赛同时为全国通讯赛,成绩逐级上报省、全国排名、获奖。
七、归巢报到验鸽办法
(一)比赛采用“云飞牌”或“爱羽牌”鸽钟报到和爱羽牌电子扫描鸽钟计算比赛成绩,使用手打鸽钟的会员第一羽赛鸽归巢打鸽钟后,30分钟内电话报本会,并于当日21:00点前持鸽带钟到本会验鸽,否则成绩无效;使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的会员, 第一羽赛鸽归巢扫描并上传后,90分钟内电话报本会。本会亦根据情况随时派裁判员上门抽验,或调其归巢鸽到指定地点进行点验,被抽验者必须服从,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阻扰验棚验鸽,凡拒绝抽验者,可取消其此次比赛成绩。
(二)使用鸽钟报到的会员,鸽钟的封条必须完整无损,比赛用不干胶密码环必须整体套入鸽钟柱内,柱面向上。鸽钟不能出现空格,凡鸽钟空格后的名次无效,按持鸽报到处理。使用电子扫描系统报到的会员,必须按爱羽公司《操作说明书》正确安装和使用扫描报到系统及其配件,遵守本会2010年4月颁布的《关于实行电子扫描系统集鸽报到有关规定》。如因扫描系统获取的赛鸽归巢数据没有及时上传至“赛事直播”数据平台或鸽会竞赛专用计算机系统,参赛鸽主应及时向当值裁判员正式报告此情况,并在当天21:00前携“主机”和归巢鸽密码软环到鸽会报到,由裁判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包括查验底单、核验密码软环,同时将其没有上传成功的比赛归巢鸽数据采集进电脑参与排名;如因参赛鸽主主机及零部件损坏,或操作失误导致数据采集失败,可按手动鸽钟有效数据和验鸽办法参与排名;如未打鸽钟,则按持鸽报到办法处理。如由于扫描系统、电源损坏或发生故障,配件漏装或安装不当,或是鸽子入口设计不合理,以及参赛者本身操作失误、扫描系统配置电话卡余额不足等情况而影响比赛结果,其全部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三)参赛鸽报到的有效期:春季300公里级当天、400公里级2天, 秋季300公里当天、500公里级2天、700公里级3天,1000公里级7天,冬季400公里有效归巢分速为≥600米/分钟、600公里级2天,从司放之日起计算时间,以截止日的日落时间计算归巢成绩(执行中鸽协公布的标准),如省、市同赛的比赛项目,计算省赛成绩按省的规定执行,计算市赛成绩按市规定执行。700公里级以内的各项比赛(除冬季400公里已规定有效分速外),当天如无鸽归巢,报到时间顺延一天。
(四)各级别单鸽赛和鸽王赛前3名,本会将在该鸽归巢报到后随时或报到有效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派裁判员上门验棚,如上述时间内验棚人员未上门,该名次鸽可自动生效;如鸽主在规定的验棚时间内以种种理由拖延、阻扰或不予配合裁判上门验棚的,可取消其名次鸽的成绩。
(五)每场比赛结束后3日内,本会官方网站和市会办公点同时公布比赛各项成绩,会员如发现成绩有错漏和异议,须在3天内书面提出申诉,并交纳500元申诉费,否则不予受理。申诉者胜诉,申诉款退回;申诉者败诉,申诉款不予退还。
(六)当天归巢必须在当天办理验鸽手续,否则作违规处理。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秋季300、500、700、1000公里比赛奖前10名,以上比赛前3名发奖杯,4-10名发奖牌。春冬两季比赛前3名发奖杯,4-6名奖牌。秋季省幼鸽环、市特比环赛,前3名发奖杯。各项附加赛和临时增设的关赛等,不颁奖杯也不扣奖杯费。
(二)大众赛、棚号赛、精英赛、百家乐赛均10羽奖1羽,超出1羽以上10羽以下,增加1个获奖名额,参鸽多则多奖,奖励名额不封顶,如产生伯马,奖金由伯马独得。 团体赛10组奖1组,奖励办法同上。如获奖鸽不足10名,按死分活值分配奖金,如获奖鸽超过10名,4名后均分。
(三)500公里省幼鸽环、市700公里特比环赛,奖励限额为前20名,按死分活值分配奖金,如产生伯马,奖金由伯马独得。如有效期内无鸽归巢,则按决赛填单入笼的选手鸽数均分该奖金。佩带省幼鸽环的选手鸽,还可参加700公里比赛,成绩优异者可上报省、全国700公里幼鸽赛排名争奖。
(四)鸽王赛选手鸽必须参加本会当年秋季举行的所有赛事(千公里和省赛除外),按各项比赛的平均分速排列综合名次,奖励鸽王赛1至10位,每位颁精美“鸽王杯”一座,并按固分活值分配奖金,如产生伯马,奖金由伯马独得。本年度如无“鸽王”产生,奖金全部滚入下年度鸽王赛。
(五)大众、精英、棚号、团体和百家乐等附加赛,如获奖鸽不足10名,按死分活值分配奖金,超过10名,4名后平均分,如产生伯马,奖金由伯马独得。如有效期无鸽归巢,集资款全额发还参赛会员(含伯马赛)。其中团体赛每组如归巢不足3羽,按2羽计算成绩,如归巢不足2羽,按1羽计算成绩。
(六)各项比赛的奖金分配,凡未注明“伯马”的,各获奖名次一律对号入座,按规程规定的奖金额发放;如奖励名额不满,余款转入下年度使用。
(七)本年度各个级别单鸽赛总排名获奖者的奖品由本会出资制作。
(八)各项比赛奖金提取8%作为工作费和资料信息费。如无鸽归巢的大众、精英、棚号、团体、伯马、百家乐等附加赛不予扣除,全额发还。
附:2013年各项比赛奖金分配一览表
常规赛 |
名 次 |
1 |
2 |
3 |
4-6 |
7-10 |
合 计 | |||||
奖 金 |
1000 |
500 |
300 |
200 |
150 |
3000 | ||||||
|
名 次 |
1 |
2 |
3 |
4-6 |
7-10 |
合计 | |||||
奖 金 |
1000 |
500 |
300 |
200 |
150 |
3000 | ||||||
|
名 次 |
1 |
2 |
3 |
4-6 |
7-10 |
合 计 | |||||
奖 金 |
1000 |
500 |
300 |
200 |
150 |
3000 | ||||||
千公里 巴赛 |
名 次 |
1 |
2 |
3 |
4-6 |
7-10 |
合 计 | |||||
奖 金 |
1000 |
500 |
300 |
200 |
150 |
3000 | ||||||
广州 鸽王赛 |
名 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分 值 |
20 |
17 |
14 |
10 |
9 |
8 |
7 |
6 |
5 |
4 | ||
大众赛 |
名 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分 值 |
20 |
17 |
14 |
10 |
9 |
8 |
7 |
6 |
5 |
4 | ||
百家乐 |
名 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分 值 |
20 |
17 |
14 |
10 |
9 |
8 |
7 |
6 |
5 |
4 | ||
精英赛 |
名 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分 值 |
20 |
17 |
14 |
10 |
9 |
8 |
7 |
6 |
5 |
4 | ||
棚号赛 |
名 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分 值 |
20 |
17 |
14 |
10 |
9 |
8 |
7 |
6 |
5 |
4 | ||
团体赛 |
名 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分 值 |
20 |
17 |
14 |
10 |
9 |
8 |
7 |
6 |
5 |
4 | ||
七百 特比环 |
名 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20 |
分 值 |
15 |
12 |
11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
省幼鸽环 |
名 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20 |
分 值 |
15 |
12 |
11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九、本会发给会员的所有奖金,其个人所得税自理,如需本会代办者,必须有书面委托。
十、凡有单项《规程》的,一律以单项《规程》为准,如单项规程中有未明确的条款,可参照此规程执行。
十一、凡获得各项比赛总排名前6名的选手鸽和鸽王赛获奖鸽,须在当年年会暨颁奖大会会场进行展示、交流,如名次鸽丢失、死亡和其他原因未存棚,当事人可获得展示同等数额的代表鸽的数额。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广州市信鸽协会
广州市信鸽协会
二O一三年一月四日
广州市第七届CEGDF鸽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广州市信鸽协会
三、竞赛项目:广州市第七届CEGDF鸽王赛
四、竞赛时间:2013年10月-12月
五、竞赛日程:(与秋、冬季各项比赛同时进行)
竞 赛 项 目 |
赛 站 |
集 鸽时 间 |
地点 |
放出时间 |
运 输 |
秋季 |
赣州 |
|
市会 |
|
汽车 |
秋季 |
吉水 |
|
市会 |
|
汽车 |
秋季 |
永修 |
|
市会 |
|
汽车 |
冬季 |
万安 |
|
市会 |
|
汽车 |
冬季 |
樟树 |
|
市会 |
|
汽车 |
六、参赛资格:与《广州市信鸽协会2013年信鸽比赛竞赛规程》相同。
七、参赛事项及成绩评定
(一)角逐鸽王赛的选手鸽,从300公里赣州站入笼收费,每羽150元。
(二)所有选手鸽必须参加秋季300、500、700公里和冬季400、600公里共5项比赛,并在有效期内归巢,同时参赛者鸽舍与每场比赛放飞点的空距不得少于5%,违者为失去鸽王赛资格,请报名下笼前务必自检自查,一经交费下笼均慨不退款。
(三)鸽王赛名次评定以5项比赛的平均分速相加除5,得出综合分速,分速高则名次列前,分速相等空距远者名次列前。
八、归巢报到验鸽办法:与《广州市信鸽协会2012年信鸽比赛竞赛规程》相同。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比赛决出1至10位,全部颁发精美鸽王杯一座。
(二)按死分活值分配奖金(分配表见后),获奖鸽未达录取名额,余下名额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产生伯马,奖金由伯马独得。
(三)本会鸽王赛每年举行一次,本年度如无鸽王产生,全部奖金滚入下年度鸽王赛。第6届鸽王赛奖金未发出,9000元全部滚入第7届。
(四)广州市第7届CEGDF鸽王赛奖金分配死分活值一览表
名 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分 值 |
20 |
17 |
14 |
10 |
9 |
8 |
7 |
6 |
5 |
4 |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广州市信鸽协会。
广州市信鸽协会
二O一三年一月四日
广州市信鸽协会2013年春季竞赛训练安排表
站名 |
集鸽日期 |
集鸽地点 |
司放时间 |
备 注 |
太平场 |
(星期五)晚 |
庄头(18:00-20:00)→广钢(20:00-20:30)→科韵路(20:30-21:00)→海洋局(21:00-21:30)→东湖公园(21:30-22:00)→沙东(22:00-22:30)→ 新市(22:30-23:00) |
|
|
温 泉 |
(星期二)晚 |
|
| |
吕 田 |
(星期五)晚 |
|
| |
新 丰 |
(星期二)晚 |
|
| |
连 平 |
(星期五) 晚 |
|
| |
南康比赛 |
(星期六) 中午9-12点 |
市会庄头 |
|
双关赛入笼,150元/羽 |
万安比赛 |
(星期六) 中午9-12点 |
市会庄头 |
|
|
说 明 |
1、训练集鸽点共7个(见上),设5个训练站,集装式鸽车提供包笼服务; 2、增设春季南康、万安“双关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同2012年冬季“双关赛”; 3、市会日常办公时间:周六、周日上午10:00-下午5:00,周二至周五下午2:00至5:00;周一全天休息(有竞赛或活动除外)。联系人:金永贵,电话:84127477(办),手机:13622238979。 4、若天气不利司放须改期,则以短信通知为准。 |
广州市信鸽协会2013年秋季竞赛训练安排表
站名 |
集鸽日期 |
集鸽地点 |
司放 时间 |
运输工具 |
备注 |
太平场 |
(星期五)晚 |
庄头(18:00-20:00)→广钢(20:00-20:30)→科韵路(20:30-21:00)→海洋局(21:00-21:30)→东湖公园(21:30-22:00)→沙东 (22:00-22:30→新市 (22:30-23:00) |
|
汽车 |
|
街 口 |
(星期二)晚 |
|
汽车 |
| |
良 口 |
(星期五)晚 |
|
汽车 |
| |
吕 田 |
|
|
汽车 |
| |
新 丰 |
|
|
汽车 |
| |
连 平 |
(星期五)晚 |
|
汽车 |
公训站 | |
龙 南 |
(星期六)晚 |
|
汽车 |
公训站 | |
赣州比赛 |
(周二)中午 10-12点 |
市会庄头 |
( |
汽车 |
“CEGDF”鸽王赛第1次参赛鸽登记入笼,150元/羽。 |
说 明 |
1、秋季共设7个训练站,训练集鸽点共7个(见上),集装式鸽车提供包笼服务; 2、连平、龙南为本赛季公训站,省幼鸽环、精英环必须参加,未参加的选手鸽特比环成绩取消; 3、市会日常办公时间:周六、周日上午10:00-下午5:00,周二至周五下午2:00至5:00;周一全天休息(有竞赛或活动除外)。联系人:金永贵,电话:84127477(办),手机:13622238979。 4、若天气不利司放须改期,则以短信通知为准。 |
广州市信鸽协会2013年冬季训练竞赛安排表
站名 |
集鸽日期 |
集鸽地点 |
司放时间 |
备 注 |
神岗 |
(星期五)晚 |
庄头(18:00-20:00)→广钢(20:00-20:30)→科韵路(20:30-21:00)→海洋局(21:00-21:30)→东湖公园(21:30-22:00)→沙东(22:00-22:30)→ 新市(22:30-23:00) |
|
|
温泉 |
(星期二)晚 |
|
| |
吕田 |
(星期五)晚 |
|
| |
新丰 |
(星期五)晚 |
|
| |
连平 |
|
|
| |
万安比赛 |
(星期五) 中午9-12点 |
市会庄头 |
|
双关赛入笼,150元/羽 |
樟树比赛 |
(星期六) 中午9-11点 |
市会庄头 |
|
|
说 明 |
1、训练集鸽点7个(见上),共设5个训练站,集装鸽车提供包笼服务; 2、增设冬季万安、樟树“双关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同2012年冬季“双关赛”; 3、市会日常办公时间:周六、周日上午10:00-下午5:00,周二至周五下午2:00至5:00;周一全天休息(有竞赛或活动除外)。联系人:金永贵,电话:84127477(办),手机:13622238979。 4、若天气不利司放须改期,则以短信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