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连云港市信鸽价值(价格)评估委员会的决定
连信鸽(2013)7号
各团体会员单位、广大会员:
鉴于目前本会会员在社会活动中,多处涉及信鸽价值(价格)认定。为维护本会会员利益不受损害,为社会和谐稳定尽到应尽义务,为本市发展建设过程中涉及信鸽拆迁行动能够和谐进行,根据本会章程和省信鸽协会2012年“南通会议精神”,并结合本市信鸽市场目前现状,经与连云港市物价局相关部门共同协商,特此成立连云港市信鸽价值(价格)评估委员会。该委员会在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本会在连云港市境内为最高信鸽价值(价格)评估机构。
《一》工作范围:连云港市信鸽价值(价格)评估委员会在市信鸽运动协会领导下和接受委托人委托后,依法开展对信鸽价值(价格)进行客观真实的认定评估。并出具真实有效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必需在主任带领下三名成员参与,评估后由主任签字并上报协会审核后盖章方能生效。
《二》组成人员:
主任:孙习端(省中级育翔师、国家一级裁判员)
成员:朱建宏、王建军、陈海涛(市初级育翔师、国家一级裁判员)、徐海滨、郭家平(国家一级裁判员)马发军(国家一级裁判员、)张小军(国家一级裁判员)冯盼军、郝洪宝(国家一级裁判员)王勇(国家一级裁判员)孙中友(国家一级裁判员)孙忠富(市初级育翔师)赵华云、高阳(市初级育翔师)
《三》连云港市信鸽价值(价格)评估委员会纪律条例
1:评估对象必须为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会员。
2:评估委员会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规定,客观真实的出具评估报告。
3:评估委员成员不得接受委托人任何吃请接待及物品馈赠。
4:评估委员成员如有违反上述三条规定者将自动丧失评估资格。本会将依据本会章程及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