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信鸽协会文件
津鸽纪字[2011]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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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翟玉友停赛两年的处理决定
经丽翔赛鸽俱乐部查实并向本会呈报材料,证据显示,本市会员翟玉友(会员证号01383)在2011年4月15日参加丽翔赛鸽俱乐部举办的“聚友杯”300公里比赛中,将佩戴已“消磁”电子环的赛鸽以及手中隐藏着已经建档、与赛鸽足环信息相匹配的电子芯片,趁工作人员忙乱之际,翟玉友本人擅自将赛鸽按在扫描读写器上进行扫描录入,然后交由工作人员将赛鸽投入笼中,而芯片则被翟玉友带回家中择机报到。
翌日九时,翟玉友认为时机已到,便将电子芯片放在扫描板上进行扫描、上传,至此完成了整个作弊过程。
报到数据上传后,高度警觉的丽翔俱乐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至翟玉友家实施验棚,结果发现翟玉友的赛鸽尚未归巢而弊案败露。对此,丽翔俱乐部当即宣布取消该鸽比赛成绩。
事发后,翟玉友主动找到俱乐部负责人赔礼道歉,并表示了悔改之意……
鉴于翟玉友的作弊行为尚属初犯,且能主动交待问题,具有悔过表现,而且涉案金额较少,具有从轻处罚的条件。据此,经本会裁判委员会、纪律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翟玉友停赛两年处分,并处罚金500元。
天津市信鸽协会纪律委员会
201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