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基于事实的综合分析与定性
公司性质分析:“文翎科技”与“新爱羽”两家公司,符合 “空壳公司” 的典型特征,不具备承担产品责任的实体基础。
产品合规性分析:该产品缺少法定标识,属于 “三无产品” ,违反《产品质量法》。
技术欺诈与数据控制的核心分析:
功能虚假:GPS防作弊功能从硬件到数据均无法证实,构成系统性虚假宣传。
取证剥夺与维权障碍:通过 “取消显示屏”+“数据强制上传” 的设计,公司实现了对核心数据的绝对控制。用户无法独立取证,发生争议时维权极为困难,此设计可被视为预置的维权障碍。
商业模式与历史风险延续性分析:
“老爱羽”模式重现:“新爱羽”在产品快速迭代淘汰、售后缺失、空壳运营等方面,与“老爱羽”过去的市场表现高度相似,显示出高风险商业模式的延续。
公正性风险:数据控制模式使比赛公正性完全依赖厂商单方。
强制消费:内置流量卡属于捆绑销售和暴利行为。
可持续性风险:其商业模式依赖吸引新用户,一旦问题爆发,空壳公司易注销,用户产品将变为“电子垃圾”,售后完全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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