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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巢赛鸽无名次 鸽主起诉讨奖金  
擂主:拼搏335 访问量:26422 摆擂时间:2007/11/17 9:21:46
正方观点 反方观点
 
69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13/9/27 10:10:28 查看PK主题
参赛者从组织者那里购买"特比环"以后,参赛者即认可了组织者发布的"规程",双方经济利益合同建立.参赛者应该承担的风险。为了杜绝漏洞补充法律、法规、条款、条约等,无可非议。如果都是事前经过法定程序的,而不是一个人说了的,跟本就没争议,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何况鸽会只是个虚名,所有的鸽友才是实体,所以参赛者其实就是组织者,所有"规程"约束的是全体会员,为什么就要把大家选举出的鸽会理事会们划分开来?这不瞎闹吗!看了下反方的评论,好有意思的发现只有二种人:一、从来没有做过鸽会理事,文化底,法律意识淡薄。二、从来没有取得过好成绩,迁怒于鸽会领导,心理不平衡,唯恐天下不乱。如果这件事出在会长身上,反方们会是什么心态呢?大家还是细想想吧
68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13/2/3 8:10:40 查看PK主题
既然 鸽会是提前做了补充条款 在补充条款公布时没有异议而参加了比赛 那就该按照鸽会规定办事 不让那些有侥幸心理的人有利可图
67楼 评论者:David 时间:2012/10/16 12:10:32 查看PK主题
Learning a ton from these neat airtcles.
66楼 评论者:jkf 时间:2011/3/24 10:15:07 查看PK主题
我认为此补充规定属于极端的做法,一是未分清过失还是故意;二是不允许人犯错,一错到底,严格地讲应该是输错了那羽信鸽不予认可是正确,同一羽参赛鸽输入二次以上的,以最后一次输入为准(必须是正确的),尤其是会员大赛第一羽归巢时的激动心情,在此状态下出错,可以理解,自己应该承担后果;但后面输入正确(经查验核对)应该予以承认,要本着实事求是,双方都要有换位思考的心态,或许对组织者、参与者皆公正,更不该因极个别人搞假而有失公正。
65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11/3/23 21:50:22 查看PK主题
特比环有风险,买者自负
64楼 评论者:571014 时间:2008/9/10 4:42:14 查看PK主题
花钱买叫训吧
63楼 评论者:王娅 时间:2008/6/4 1:49:36 查看PK主题
主办者没有过失,
62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8/5/20 12:37:10 查看PK主题
我支持鸽会的做法,因话在前,事在后。如果不使168,单使鸽钟报到,就没这事了。
61楼 评论者:ZAD13 时间:2008/4/12 13:55:07 查看PK主题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搞错了后来的还算,那每次在鸽子回来前就搞一个那不是~~~~~~~~~~~`
60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8/2/15 11:40:02 查看PK主题
谁知道07-061141 特比环号1141的这羽鸽子是谁的 是先前鸽虎打下来的 现在我手中 我想知道这羽鸽子的血统
59楼 评论者:liulongsheng 时间:2008/2/12 12:48:01 查看PK主题
第一羽鸽子可以取消,但以后的成绩有效!
58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7/12/27 9:25:02 查看PK主题
第一羽鸽子可以取消,但以后的成绩有效,鸽会在发计划时把规定以经写明白了,我们会员已经交钱买环了,拿到鸽环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双方都没有改变计划的权利,主办方的补充条文就是没人反对也不具有法律效应。
57楼 评论者:麒麟仔 时间:2007/12/23 16:07:26 查看PK主题
支持!!支持陈龙杯大奖赛
56楼 评论者:赵斌 时间:2007/12/11 15:09:57 查看PK主题
你好:鸽会作废第一羽成绩(密码错误)还可以,其他的不应作废(法院有消息及时发布)
55楼 评论者:衡水英达鸽舍 时间:2007/12/7 9:48:41 查看PK主题
遵守规则,是保证参赛公平的首要条件
54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7/11/26 10:02:49 查看PK主题
孟王两位朋友,心底无私。天地宽。失去金钱是痛苦,失去朋友更痛苦,将心比心,丢钱事小,丢人事大,最好办法,撤诉是上策。
53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7/11/24 20:24:54 查看PK主题
支持 养格子不容易 一年的心血不能白费 不能因为后来的补充规定就不算成绩
52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7/11/24 16:32:14 查看PK主题
支持!!支持陈龙杯大奖赛
51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7/11/23 23:12:05 查看PK主题
关于反方提的好多不合理建议,请问,陈龙杯计划发放内容明确规定有一条未经事宜另行通知,你们不懂得什么意思么!?????请反方的人,认真的去对待!你们用的是美金?还是欧元?全部会员是以人民币形式购买100元组和500元组,难道你们用的是100美元·还是500美元·100欧元·500欧元!??钱比别人花的多?所以你们瞎折腾!!!你们输定了!! 支持!!支持陈龙杯大奖赛!!!
50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7/11/23 23:04:33 查看PK主题
请问反方鸽友,真正有素质的鸽友在那里,我告诉你!在上海,你应该向他们学习!南线一路有雨,鸽子被他人抓住以电话形式联系鸽主,鸽主直接与鸽会联系避免了一场虚假成绩。如果是你,肯定是万羽的冠军了!!我们都应该向上海的鸽友学习!这才称得上真正有素质的鸽友!!!望新疆鸽友好好向上海鸽友学习!支持高新区鸽会,支持陈龙杯!!!
49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7/11/23 22:36:32 查看PK主题
哈哈 ^_^ 反方62楼至72楼素质鸽友你好,辛苦你了 ,你从一点钟折腾到4点51分是不是大脑有问题!??半夜三更不睡觉,我们这是北方,要是南方天都该亮了!你以为这样折腾你就能胜么!???你就能赢官司么??我几天没观察,你就自己折腾这么多!等到开庭那天你的眼睛都睁不开了啊,我真为你担心啊!
48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7/11/23 9:27:18 查看PK主题
我认为如果鸽会是赛前告知参赛者了,大家并没意见又主动交鸽子参加比赛就是认同规程,如果不认同就提出并罢赛.
47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7/11/22 23:18:02 查看PK主题
信鸽规程发布的补充规程是否让广大鸽友都知道?如没有应该按规程执行
46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7/11/22 20:01:40 查看PK主题
特比环有风险,买者自负
45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7/11/21 23:20:39 查看PK主题
支持高新区鸽会
44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7/11/21 23:18:16 查看PK主题
鸽会领导:即二位会员,你们好,关于你们成绩被取消,做为一名会员很惋惜,我认为:鸽会的规定是无法更改,他们的补充规定是在赛前规定,因为仲裁以定败诉,类似这样的官司我三年前打过,最后败诉.我想:二位好好想一想,不要因为一点奖金得罪了鸽会,得罪了朋友,不要因小失大,二位好好想一想,祝得二位2008年取得优异成绩.                 留言人:山东人
43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7/11/21 21:09:46 查看PK主题
支持鸽会
42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7/11/21 14:39:18 查看PK主题
支持鸽会,支持主办方.
41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7/11/20 20:27:47 查看PK主题
陈龙秘书长; 你好!我们新疆乌鲁木齐广大鸽友认为,你有勇气办这 成龙杯特比环,我们广大鸽友认为你办的好!给我们鸽友带来了不少乐趣!在此我们广大鸽友坚决支持你继续办下去!对待王,孟,二人无理取闹事件,我门认为应该把两位小人给予坚决的处理掉!垃圾远离我们乌鲁木齐鸽友团队!支持你!!!!!!
40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间:2007/11/19 14:51:53 查看PK主题
支持鸽会,您们做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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